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,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,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省公安厅办公室 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的通知》(鄂教政法办函〔2026〕2号)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我校组织开展2026年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系列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26年6月至12月
二、学习重点
(一)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
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,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、精神实质、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,将其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各方面,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认同、理论认同、情感认同。
(二)加强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学习宣传
以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契机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,系统宣传宪法的规定、原则与精神,深入宣传国家安全法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,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。
(三)加强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
立足青少年学习生活实际,以民法典为重点,深入学习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权利义务观念,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尊重他人合法权利,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。
三、活动内容
(一)组织法治素养能力大赛
6月至9月举办全省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比赛之法治素养能力大赛校内选拔赛,设置专业组和非专业组。学校拟遴选优秀学生推荐参加省级比赛。比赛方案详见附件。(牵头单位:法学院,配合单位:各院部)
(二)开展“我与法治”故事征集活动
面向全校师生,以图文形式征集在学习成长、教育教学、依法治校、工作实践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、宣传法治文化、践行法治精神的生动故事,营造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,优秀作品将展示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。具体活动方案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另行通知。(牵头单位:法学院,配合单位:宣传部、各院部)
(三)组织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
11月至12月,各单位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,利用晨读、升旗仪式、班会团会、社团及课外活动等时机,广泛组织《宪法伴我们成长》主题歌曲传唱活动,有条件地可拍摄制作歌曲传唱MV。学校将组织遴选优秀作品推荐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平台展播。(牵头单位:校团委,配合单位:宣传部、各院部)
(四)参加国家宪法日“宪法晨读”活动
12月上旬,教育部将举办第十三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“宪法晨读”活动,届时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,同时举行全国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比赛总决赛颁奖仪式及优秀作品展示。各单位组织师生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共同参与。(牵头单位:学校办公室,配合单位:各二级单位)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政治站位,精心组织落实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,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,落实条件保障,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各学院(部)要广泛动员、积极组织本单位学生踊跃参赛,结合学科专业特色,扎实做好法治教育实践和比赛遴选推荐等相关工作。
(二)创新形式载体,贴近学生需求
各学院(部)要立足本单位实际,根据不同年级、学科专业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,积极探索案例教学、情景模拟、法治辩论、模拟法庭等形式,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,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校园氛围。
(三)注重实际效果,力戒形式主义
各单位要科学统筹、设计各类法治宣传活动,杜绝重形式、轻实效的表面化行为,将宪法学习融入校园日常教育,将法治精神真正传递到师生心中。宣传教育及赛事活动要突出育人导向,让学生在参与过程中真正有所收获、有所成长。
(四)严肃赛风赛纪,确保公平公正
各学院(部)要科学制定院(部)内遴选推荐方案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严格审核参赛选手资格与作品内容,确保参赛资格真实有效、作品符合赛事要求、报送材料规范完整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抄袭侵权等违规行为,切实维护比赛的权威性与严肃性。
附件:武汉学院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法治素养能力大赛方案
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6年6月25日
附件
武汉学院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法治素养能力大赛方案
一、参赛对象
本次武汉学院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法治素养能力大赛(全省大赛校内选拔赛)面向全校各专业本、专科学生举办,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2个组别。其中,法学、国际经贸规则、法律事务等3个专业学生参加专业组,其他专业学生统一参加非专业组。
二、比赛设计
(一)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包括主题阐释和即兴应用两个环节,均以个人为单位。
(二)主题阐释时间为4至6分钟,该轮比赛结束后,所有选手进入即兴应用环节。
(三)即兴应用时间为3至5分钟。本环节专设备赛时段,在随机抽取题目后、正式比赛前安排45分钟备赛时间(可以携带纸质版材料),确保选手充分发挥水平。
本环节选手陈述完毕后,评委将围绕选手抽取的选题,针对性提出1—2个问题,由选手作答。选手回答的内容将作为本环节的一部分进行整体评分。
三、参赛要求
(一)内容要求
1.关于主题阐释。参赛选手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紧扣宪法精神与法治内涵,结合自身学习、生活实践经历,从宪法法治热点、身边的案例故事等方面切入,谈对宪法精神、法治原则、法律规定的理解与认识。此环节主要从主题契合度、内容准确性、宪法法治内涵理解的深度、结合实际的贴合度等方面进行评分,而非语言表演技巧。选手应避免空洞化、形式化表达。
2.关于即兴应用。选手应现场抽取题目,题目由组委会统一命题,为青少年校园、家庭、社会生活中的法治情景案例,要求选手从案例出发,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、解决问题,避免套话、空话,重点考核选手的综合法治素养。
(二)形式要求
参赛选手需站立式、脱稿、独立完成,不可使用PPT、音乐、虚拟背景或视频等多媒体素材,不可使用辅助道具或器材;需使用普通话。
(三)其他要求
一经发现并确认参赛选手存在抄袭或者其他违反比赛纪律行为的,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,已经获得奖项的,撤销其奖项,并通报其所在学院(部)。
四、赛程安排
(一)初赛
请各报名选手于8月15日前,将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参赛信息表(附表)及不长于6分钟的主题阐释视频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企业邮箱9457@whxy.edu.cn(参赛信息表和主题阐释视频均以“姓名+学院+学号”命名,压缩成一个文件后上传为附件发送),学校将对选手参赛资格、参赛视频等进行复审,评选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各前五名入围线下复赛。
(二)复赛
学校将于9月15日前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本届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复赛,由复赛选手进行现场主题阐释和即兴应用。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各遴选确定出1名优秀选手代表学校参加省赛(省赛胜出者将参加全国的比赛)。学校将从复赛选手中评选出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。
五、其他事宜
该赛事属于学科竞赛B类赛,法学院对本次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。如对本次赛事有任何疑问,请咨询法学院郑老师,联系电话:13407139801。
附表:法治素养能力大赛选手信息表.docx